一般來說·••₪,營業執照的辦理過程如下││:
步驟1││:申請名稱使用的個體企業應事先註冊其名稱│•▩。
(1)諮詢後·••₪,我們將收到並填寫姓名(變更)預先批准的申請表·••₪,並同時準備相關材料│•▩。設立個體工商戶的中國公民和港澳長久居民的臺灣居民·••₪,應提交身份證件和身份證明檔案│•▩。
(2)提交名稱(變更)預批准申請·••₪,並等待名稱批准的結果;
(三)同時取得《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》和《個體工商戶商業登記申請書》;經營範圍涉及預許可的(具體專案見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印製的《北京市企業登記預許可專案目錄》)·••₪,辦理有關審批手續;
步驟2││:提交申請材料│•▩。如果材料齊全且符合法律規定·••₪,請等待批准機構註冊的通知;
第三步││:收到營業執照批准通知書後·••₪,按照營業執照批准通知書規定的日期向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繳納費用·••₪,領取營業執照│•▩。